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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田溪西路西侧,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

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

网络竞价公告

受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C22JX08005062

二、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方式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位于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田溪西路西侧,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产权证号: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37446号;规划用途:工业用地;房屋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7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593.48m2;厂房2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65500.21m2;办公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84.31m2;宿舍4号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73m2;宿舍5号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642.5m2;厂房6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914.73m2;餐厅,层数:4层,建筑面积3534.23m2。共有宗地面积72726.00m2,房屋建筑面积101142.46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7年7月5日止。(砖+铁栅栏围墙 、南门卫室、北门卫室包含在内。)

交易方式:本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不低于保留价,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起始价:18010万元                 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三、标的展示地点和时间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

四、竞买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电子信息类制造企业方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3、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拍。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28日下午17时止。

报名方式: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六、报名须知

1、按系统要求,竞买人参与网络竞价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用户(登录)江西CA网站下载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表格为一式三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联系以下办证点办理:

吉安市办证点:0796-8263919吉安市吉州区环湖路2号环湖湾小区5栋;

南昌市办证点:①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31楼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办证大厅),0791-8621268086212003②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1000号江西省行政中心集中办事大厅(江西省新政府会议大楼东楼0791-88901520)。

办理CA数字证书后,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激活该证书。激活后,即可使用证书Key登录方式登录交易系统。

注: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2、网上报名:竞买人应当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已经注册的,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报名页面上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电子信息类制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经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3、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请各竞买人注意,开户银行不要选择九江银行)。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4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和网络竞价。

 6、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七、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20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21)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时,买受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没收。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买受人在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6-8689933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8079619213 陈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买 须 知

一、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方式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标的位于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电子信息产业园田溪西路西侧,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产权证号: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37446号;规划用途:工业用地;房屋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7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593.48m2;厂房2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65500.21m2;办公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84.31m2;宿舍4号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73m2;宿舍5号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642.5m2;厂房6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914.73m2;餐厅,层数:4层,建筑面积3534.23m2。共有宗地面积72726.00m2,房屋建筑面积101142.46m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67年7月5日止。(砖+铁栅栏围墙 、南门卫室、北门卫室包含在内。)

交易方式:本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照不低于保留价,有效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起始价:18010万元                 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

二、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宗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房产过户、办证的程序、收费项目、需缴纳的税种、计税标准、费用等。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价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本次竞买标的仅限房地产,标的内可移动物品不在竞价范围内。

3、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与委托人签订转让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支付竞买成交款的30%;其余款项买受人应当提供委托人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买受人若符合吉水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条件的,则可按吉水县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或按“一企一策”扶持政策研究确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4、本次竞买标的用途:竞买标的用途须为电子信息类制造企业生产及配套设施用房。

5、竞买标的须在买受人按本《竞买须知》的约定按时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在办理交易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依法足额缴纳。

6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付清竞买佣金20000元。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7、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办理产权过户和接管标的实物),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8、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9、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8日


让 合 同(样本)

转让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甲方通过公开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的所有权,乙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为该资产转让的买受人。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甲方向乙方转让坐落在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田溪西路西侧,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产权证号:赣(2021)吉水县不动产权第0037446号,规划用途:工业用地;房屋结构:钢和钢筋混凝土结构。厂房7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593.48m2;厂房2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65500.21m2;办公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84.31m2;宿舍4号楼,层数:5层,建筑面积4973m2;宿舍5号,层数:5层,建筑面积4642.5m2;厂房6号楼,层数:4层,建筑面积8914.73m2;餐厅,层数:4层 。宗地面积 72726.00m2 ,建筑面积 101142.46m2,以房产证为准。(砖+铁栅栏围墙 、南门卫室、北门卫室包含在内。)

2、转让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2017  7  6 日起,至 2067  7 5日止。

3、转让标的用途为电子信息类制造企业生产及配套设施用房。

二、转让成交价款及其他费用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房地产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                              (小写¥           元)。

2、在办理房地产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法足额缴纳

三、转让成交价款支付

乙方应在与甲方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的30%;其余款项乙方应当提供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超过1年。乙方若符合吉水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条件的,则可按吉水县招商引资扶持政策或按“一企一策”扶持政策研究确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成交价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                               ;    

账号:                         ;开户行:                          )。

四、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成交价款的     %计算。     

五、其他约定

1、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和土地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明确。

2、甲方保证转让的房屋和土地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属和债务纠纷,也不存在对外租赁、抵押、或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瑕疵。

3、乙方按约定付清全款款项后,甲方协助乙方完成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在办理交易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法足额缴纳。

4、乙方在所购买甲方的标准厂房内组织生产、经营或生活必须遵纪守法。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7、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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