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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税务局房产拍卖公告

泰和县税务局房产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现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情见拍卖资料):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泰和县冠朝圩镇(冠朝税务所办公楼)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冠字第10-001号,砖木结构,7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581.19m2,建筑面积约305.81m2

起拍价:18.7156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2号标的:位于泰和县中龙圩镇(小龙税务分局办公大楼)1-2层办公楼、1楼厨房,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中字第10-002号、泰府中字第10-001号,砖木结构,8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222.7m21-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19.61m21楼厨房建筑面积约56.77m2

起拍价:17.2185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3号标的:位于泰和县禾市圩镇(螺溪税务分局)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禾市第0087号,砖木结构,80年代建成,建筑面积约228.47m2(禾市税务局)1-3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禾市第0086号,混合结构,90年代建成,建筑面积约430.27m2土地使用面积共703.4m2

起拍价:55.9470万元            竞买保证金:80028元

4号标的:位于泰和县塘洲镇圩镇(永昌税务分局办公大楼)1-3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塘字第10-002号,混合结构,8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235.00m2,建筑面积约496.66m2

起拍价:74.0023万元           竞买保证金:100028元

5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沿溪中河街(沿溪税务所)1楼厨房、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沿字第10-019号、泰府沿字第10-020号,混合结构,1992年建成,土地使用面积共计223.07m21楼厨房建筑面积约32.15m21-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9.51m2

起拍价:19.8749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二、拍卖时间2021年12月28日9时30分

拍卖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第三开标厅(市民之家四楼,从共享大厅走扶梯上四楼)

三、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7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须知:

1、交纳竞买保证金:有意者须先将保证金转账至下列账户(特别注意:保证金必须从银行账户转账,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户名: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和县支行;账号:1509214629000033648,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122716时30分。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其竞买保证金到账确定竞买资格。

2、特别提示:①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位竞买人仅限一人进入拍会场,进场人员于2021年12289 开始入场并接受体温测量,入场时须佩带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出示个人《健康码》绿码、体温不超过37.3℃,入场后应遵守拍卖会场纪律②代表单位参与竞买者,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竞买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拍卖资料附表),带公章来的单位及个人竞买的可现场填写。自拍卖会后次日起14天内,拍卖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人。

3、竞买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竞买人在入场时一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登记时,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等单位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上证件须复印3份。

4、《拍卖资料》由竞买人自行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查看,拍卖会现场不发放纸质拍卖资料。

五、联系电话

1、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0796-8639870 王先生

(只接受保证金咨询)

2、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3、委托方联系电话:0796-8638757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1号标的:位于泰和县冠朝圩镇(冠朝税务所办公楼)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冠字第10-001号,砖木结构,7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581.19m2,建筑面积约305.81m2

起拍价:18.7156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2号标的:位于泰和县中龙圩镇(小龙税务分局办公大楼)1-2层办公楼、1楼厨房,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中字第10-002号、泰府中字第10-001号,砖木结构,8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222.7m21-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19.61m21楼厨房建筑面积约56.77m2

起拍价:17.2185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3号标的:位于泰和县禾市圩镇(螺溪税务分局)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禾市第0087号,砖木结构,80年代建成,建筑面积约228.47m2(禾市税务局)1-3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禾市第0086号,混合结构,90年代建成,建筑面积约430.27m2土地使用面积共703.4m2

起拍价:55.9470万元            竞买保证金:80028元

4号标的:位于泰和县塘洲镇圩镇(永昌税务分局办公大楼)1-3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塘字第10-002号,混合结构,80年代建成,土地使用面积约235.00m2,建筑面积约496.66m2

起拍价:74.0023万元           竞买保证金:100028元

5号标的:位于泰和县沿溪中河街(沿溪税务所)1楼厨房、1-2层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泰府沿字第10-019号、泰府沿字第10-020号,混合结构,1992年建成,土地使用面积共计223.07m21楼厨房建筑面积约32.15m21-2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79.51m2

起拍价:19.8749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28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三、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土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察看标的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务必到现场查看拍卖标的,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竞买人请在拍卖会前自行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相关部门,了解办证的程序、收费项目,需缴纳的税种、计税标准、费用等。

3、(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十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在办理交易(拍卖)标的产权转移登记中所涉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委托方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拍卖成交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国家税务总局泰和县税务局;开户行:工行泰和县东风支行;账号:1509013309000000405)汇款时请备注。

2)特别提示:本次房产拍卖,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并缴纳。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拍卖成交总价的3%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青原支行;

账号:14-372101040006575

5、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保管和移交,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6、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办理产权过户和接管标的实物),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8、若遇县委、县政府以上机构特殊政策需中止合同时,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委托方无关。

五、其他事项

1、《拍卖公告》、《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须知如有更改和补充,以拍卖会现场宣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拍卖法》的规定执行。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本公司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公司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及该标的技术状况、新旧程度,均以咨询看样为准,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规则及公司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活动前办理入场手续,每个号牌进场人数1人。

七、拍卖标的设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八、参加竞买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不得干扰他人竞买,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没收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

十、买受人须遵守本公司针对此标的制订的《竞买须知》及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标的物转让合同,按时交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领取(接收)拍卖标的。

十一、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

附表

竞买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现场体温测量

              

个人健康状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年6月15日后来自(或途经)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6月15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否        □是

2021年6月15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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