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万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受万安县水利局委托,我公司将对万安县赣江河段、遂川江万安段、通津河段三年河砂开采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均设保留价)
1号标的:万安县赣江河道三个采区(罗塘采区、廓埠采区、窑头采区)
起拍价:1438万元(开采权出让费938万元+ 500万元相关规费)
2号标的:万安县遂川江万安段采区
起拍价:770万元(开采权出让费500万元+ 270万元相关规费)
3号标的:万安县通津河采区
起拍价:92万元(开采权出让费62万元+ 30万元相关规费)
二、拍卖时间:2014年7月18日下午3时
三、拍卖地点: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设起拍价、保留价,采取密封式拍卖方式拍卖。如高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五、展示时间及地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六、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至2014年7月17日下午5时止
报名地点:万安县城凤凰路财富广场29号
报名条件:
1、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采砂船舶证、船员证书。
3、拟用的采砂船采砂功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具有平缓移动的作业能力,有符合要求的采砂设施。
4、特别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县、乡、村道路禁止后八轮以上载重车辆和改装后的运输车辆载运输砂砾石,否则依交通法规处罚。
5、按拍卖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承诺按成交价和相关规定足额缴纳以下费用:拍卖成交款(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相关规费)、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安全责任风险金100万元、价格保证金50万元(统一缴交万安县财政指定专户);竞买人还须承诺完全接受吉安市水利局吉水利水政字[2014] 162号“关于万安县第五期赣江河道采砂开采权拍卖实施方案的批复"和“万安县第五期赣江河道采砂开采权拍卖实施方案"文件及其附属合同、拍卖资料的相关规定。
6、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三份,报名资料费3000元人民币(不退)。
具有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必须在2014年7月17日17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到以下指定账户:户名: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36001456500052501417,开户行:万安县建设银行
竞买保证金1号标的1438万元;2号标的770万元;3号标的92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请注明:“河砂开采权竞买保证金"字样。成交者,保证金冲抵部分成交款,未成交者,如无违规行为,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联系电话:万安县水利局:0796-5709619 13576877665 胡先生
拍卖公司:0796-8113789 13607962575刘先生 13755413337廖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