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拟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设保留价)
位于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3号(恒荣丽景花苑)1幢3-701室房产,产权证号为吉房权证吉州字第138726号,面积约190.62平方米,所在层数:7/11层。
起拍价:86.2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7年7月6日上午10时
拍卖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蓝堡湾2-21楼
三、展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4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展示。
四、竞买报名: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报名时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交纳资料费600元(不退),并在2017年7月4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下列法院账户(以法院确认其保证金到账后确定竞买资格):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户行:吉安市建设银行阳明支行;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0005(交款时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五、联系电话:拍卖公司:0796-8113789 13687962666 刘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96-8211706 18779652150 颜先生
六、其它:①请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于拍卖日到场;如参与竞买则应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竞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②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江西法院网jxfy.chinacourt.org、吉安法院网jazy.chinacourt.org发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
竞 买 须 知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位于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23号(恒荣丽景花苑)1幢3-701室房产,产权证号为吉房权证吉州字第138726号,面积约190.62平方米,所在层数:7/11层。
起拍价:86.2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二、报名须知
有意竞买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买手续,报名时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同时交纳资料费600元(不退),并在2017年7月4日17时前将保证金汇入下列法院账户(以法院确认其保证金到账后确定竞买资格):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户行:吉安市建设银行阳明支行;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0005(交款时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拍卖师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四、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咨询房产办证缴费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一切情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五、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款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处;开户行:吉安市建设银行阳明支行;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0005。
拍卖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3、拍卖成交后,涉及房产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5、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人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6、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六、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