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拟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保留价)
各类报废车辆共计23辆(详见拍品清单),所有车辆作报废处理(车况以现状为准)。
起拍价:2万元
二、展示时间
2017年5月22日起至2017年5月30日止。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
2017年5月31日15时在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方式:实行密封式拍卖(即设有保留价的明标暗投,价高者得)。
特别提示:因本次拍卖标的为作报废处理车辆,所以竞买者必须是具有报废车辆资质的公司方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者成交后对所有车辆作报废处理,不得流入市场,否则,本次拍卖车辆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报价单》递交方式及递交截止时间
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单位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竞买人必须通过邮寄方式或快递方式递交《竞买报价单》,并且自行做好《竞买报价单》的保密工作。递交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11:00时之前,收件人为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竞买人,作自动弃权处理。
七、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拍卖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竞买的,可自行通过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jprtc.gov.cn)下载拍卖资料,并于2017年5月11日11:00时前交纳资料费贰佰元(不退)和竞买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到指定账户上(以到账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成交价款;未成交者,保证金不计息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执收单位: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吉安峡江支行,
账号:796900081000068
八、车辆交付:
1、买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即2017年6月8日前,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拍卖人完成提车手续,并提取车辆。超过此期限,本公司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车辆遗失、毁损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收到成交车辆相关资料(以现有资料为准)后即视为交付完毕。
3、本次拍卖的车辆自买受人提车之时起,所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九、联系电话: 15979675408(峡江县机关事务局)
3696280(峡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687962666(拍卖公司)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