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城工业园区电镀集控区N-A-02区块3幢第2层5年经营租赁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24JX08012672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有保留价):
吉水县城工业园区电镀集控区N-A-02区块3幢第2层,建筑面积为1274平方米。
租赁物用途:仅限服务于电镀集控区食堂。特别提醒:食堂必须以服务园区企业职工为宗旨,加强菜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因电镀行业的特殊性,使用到酸碱及剧毒品化工原料,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上岗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保证食品安全。
租赁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按年支付,第1年租期免3个月装修期租金,第2、3年均按成交价收取租金,第4、5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只递增一次。
起始价:122304元/年 竞买保证金:2.4万元
三、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止
四、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买人可现场进行查看,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全面阅读本次竞价资料,如有疑问可以在竞价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29日17时止
六、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七、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9时
八、参与竞买须知
(一)竞买报名资格:
1.竞买人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竞价截止当日。
2.竞买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竞买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本次竞价标的的竞得人须进行资格后审,即公示期满后二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至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审核,联系电话:袁先生13576842211。审核通过后方可与拍卖公司签订《交易成交确认书》,如竞得人不能如实提供以上证明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竞得人的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且须从报名人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标的网络竞价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详见标的详情和说明),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①竞得人应按5年成交总额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并在竞价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②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成交总额的1.4625%。③产权交易服务缴入账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开户行:工商银行吉水支行,此账号非竞买保证金入账账号,详情垂询0796-8680250。
(2)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302)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5年竞价成交总价的2%支付竞买佣金。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时,竞得人须携带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竞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食堂租赁合同》,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委托方联系电话:13576842211袁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0796-8680292王女士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建筑面积以评估报告的测绘数据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相关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竞得人)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1302)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5年竞价成交总价的2%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青原支行;账号:14-372101040006575。
3.竞得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食堂租赁合同(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同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及10万元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账户名称: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4-374101040017158。竞价成交后,租金按年支付,第1年租期免3个月装修期租金,第2、3年均按成交价收取租金,第4、5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只递增一次。先交租后使用,之后在每年期满15天内付清下一年租金。租赁经营期满后,委托方无偿收回房屋(含承租经营方承租经营期间添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装饰装修),标的物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拍租。竞得人租赁经营期满须于合同终止日无条件清场后移交给业主,不得收取转让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和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4.竞得人采购的所有物资主副原材料(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冷链食品、家禽、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等),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采购,渠道正规,证件齐全,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不得购入“三无”食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食堂使用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冷链食品、家禽、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必须从合法、安全的进货渠道进货。
5.竞得人必须按规定遵守餐饮加工的各项操作流程。每餐供应的蔬菜在加工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浸泡,并做好浸泡记录。为了节约资源、绿色环保,竞得人在经营过程中一律使用不锈钢或者其他环保餐具。
6.竞得人必须按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实行“三包”,保持整洁、清洁的就餐环境。竞得人必须按规定遵守餐饮加工的各项操作流程,承担全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如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合同期内,食堂出现的食品安全及经济纠纷等,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花色品种:竞得人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做到品种多样、实行三菜一汤(一荤、一花荤、一素、一汤),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厂区员工就餐,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保证荤素、营养合理搭配。做到质高、量足,每餐保证饭热、菜热、汤热。加饭免费。
8.食堂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不能与厂区内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竞得人在经营过程中,要确保员工统一着装、统一口罩、统一帽子,窗口销售人员要戴好一次性手套(费用自理),不佩戴戒指、耳环等饰件。竞得人员工工作期间的服务行为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管理,符合服务规范。
9.竞得人项目所聘员工在厂区内因病、因事发生意外的,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责任。食堂内水、电、燃气使用费、食堂内、外围下水管道疏通等维修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竞得人须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竞得人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经营期内,竞得人负责场所内所有物品及人员的消防安全,按消防相关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灭火泡沫、灭火剂等),按要求自行购买相应的险种,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合同期内,食堂出现的消防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等,竞得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1.在租赁期内,有关营业许可、工商、税务、卫生、城管、文化、电力、通讯、消防、公安等方面的办证、换证、年检和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竞得人应自行办理一切与餐饮有关的有效证件,手续未齐全前,禁止营业。
12.竞价成交并资格审查通过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如未按约定日期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我公司有权收回租赁标的物并重新挂网竞价,同时竞得人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竞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标的再行挂网竞拍。标的再行竞拍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竞拍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竞拍的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13.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竞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14.目前食堂中、晚餐价格9元每人每餐,如物价上涨需调价由委托方组织企业调查后再调整价格。委托方有权对竞得人菜品质量进行监管,如果菜品质量低劣、员工反应质量太差有权责成其整改,若不接受整改,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进行其赔偿。
1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放假前后时段),竞得人所经营的职工食堂必须满足所有企业值班职工的就餐要求,不得因故不经营。
16.园区内有不少企业上夜班,职工食堂必须满足企业职工夜宵的就餐要求。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竞价标的质量、结构及水电设施和新旧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委托方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国家建设、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改建或因企业改制需要对竞得人承租的租赁物进行处置拍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竞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按期搬出,将租赁物归还给委托方。
3.若因竞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委托方无关。
五、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行网络竞价相关规定制定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第二条 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采取网络竞价拍卖。
第四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网络竞价仅以竞价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了解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报价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五条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规定的开始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系统按“价高优先”“同价先到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北京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七条 本次网络竞价设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根据最高报价与设定的保留价,确认是否成交。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成交价;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拍卖公司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网络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的资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竞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竞得人补足差额。
食 堂 租 赁 合 同 (样本)
出租方(甲方):吉水县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阙文武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切实提升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甲方按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 年 月 日公开竞标,由乙方取得租赁经营使用权。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坐落地址及租赁物面积
吉水县城工业园区电镀集控区N-A-02区块3幢第2层,建筑面积为1274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物用途:仅限服务于电镀集控区食堂。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5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到期前六个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告知乙方将重新进行租赁物招标、投标。乙方可以再次参与竞标。无论乙方是否再次参与竞标都要配合甲方做好招标、投标工作(如腾空租赁物、做好清场工作)。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年租赁总金额: ( 元)。
2、付款方式: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1年的租金,第1年租期免3个月装修期租金,第2、3年均按成交价收取租金,第4、5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只递增一次。乙方应在第一年租赁期满前15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2年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纳视同违约,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
4、乙方在签定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10 万元,合同期满后无违规行为,无息全额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和逾期违约金。
监督乙方正确使用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内各类设施乙方进场能正常使用;
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租赁物整修转租、转让;利用租赁物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
乙方因经营需要在不破坏租赁物立体结构情况下,进行装潢、装修、应征得甲方同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租期届满,乙方对租赁物的装潢、装修投资建设的设施物不得拆除、损坏,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在乙方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租赁物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不擅自改变租赁物构造。
乙方应维护好租赁物的相关设备、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在租赁期内,有关营业许可、工商、税务、卫生、城管、文化、电力、通讯、消防、公安等方面的办证、换证、年检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应自行办理一切与餐饮有关的有效证件,手续未齐全前,禁止营业。
租赁期满,乙方自行添置的动产(包括库存商品)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不得人为破坏,归甲方所有。
租赁期满时,乙方要将所有动产物品全部搬移清场,腾空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租赁期满时,乙方如期无条件将租赁物交还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采购的所有物资主副原材料(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冷链食品、家禽、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等),必须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采购,渠道正规,证件齐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不得购入“三无”食品及过期、霉烂、变质食品,不得使用转基因食用油。食堂使用的大米、面粉、食用油、肉、冷链食品、家禽、蔬菜、副食品、调味品等食品原材料必须从合法、安全的进货渠道进货。
8.乙方必须按规定遵守餐饮加工的各项操作流程。每餐供应的蔬菜在加工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浸泡,并做好浸泡记录。为了节约资源、绿色环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一律使用不锈钢或者其他环保餐具。
9.乙方必须按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实行“三包”,保持整洁、清洁的就餐环境。乙方必须按规定遵守餐饮加工的各项操作流程,承担全部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如造成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合同期内,食堂出现的食品安全及经济纠纷等,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0.花色品种:乙方应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供应,做到品种多样、实行三菜一汤(一荤、一花荤、一素、一汤),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厂区员工就餐,饭菜质量: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保证荤素、营养合理搭配。做到质高、量足,每餐保证饭热、菜热、汤热。加饭免费。
11.乙方食堂员工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态度,不能与厂区内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确保员工统一着装、统一口罩、统一帽子,窗口销售人员要戴好一次性手套(费用自理),不佩戴戒指、耳环等饰件。乙方员工工作期间的服务行为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符合服务规范。
12.乙方所聘员工在厂区内因病、因事发生意外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食堂内水、电、燃气使用费、食堂内、外围下水管道疏通等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须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因管理不善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经营期内,乙方负责场所内所有物品及人员的消防安全,按消防相关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消防自动报警装置、灭火泡沫、灭火剂等),按要求自行购买相应的险种,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合同期内,食堂出现的消防安全事故及经济纠纷等,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4.目前食堂中、晚餐价格9元每人每餐,如物价上涨需调价由甲方组织企业调查后再调整价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菜品质量进行监管,如果菜品质量低劣、员工反应质量太差有权责成其整改,若不接受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进行其赔偿。
15.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放假前后时段),乙方所经营的职工食堂必须满足所有企业值班职工的就餐要求,不得因故不经营。
16.园区内有不少企业上夜班,职工食堂必须满足企业职工夜宵的就餐要求。
第七条:其它事项
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变化、国家建设、城市规划需要拆迁、改建或因企业改制需要对乙方承租的租赁物进行处置拍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期搬出,将租赁物归还给甲方。甲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补偿。租赁费按乙方的实际租赁时间进行清算。
2、不可抗力的处理
如因遇地震、台风及其它不可预测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无法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双方协商视情况可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