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曹家水电站报废设备处置资产一批
网络竞价公告
受有关单位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ZC23JX08010640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吉水县曹家水电站报废设备处置资产一批,详见公告内附表清单(本次竞价标的物依现状竞买,标的物附表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品质、数量、功能、价值等以实际现状为准)。
起始价:120000元 竞买保证金 :2.4万元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止
四、标的物存放地点:吉水县曹家水电站院子内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17:00时止
六、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
七、网络竞价系统: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平台
八、参与竞买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九、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ggzy.jiangxi.gov.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如不知悉,请在报名期间内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
特别提示:(1)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缴纳保证金: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保证金从报名人的银行账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注意: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且须从报名人基本信息中绑定的银行账户中转账;保证金不能用现金交纳、也不能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十、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标的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5分钟,延时周期为18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方可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①竞得人应按成交总额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并在竞价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缴清。②产权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产权交易服务收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成交总额的1.4625%。③产权交易服务缴入账号: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账号:1509 2126 2900 0092 395;开户行:工商银行吉水支行,详情垂询0796-8680250)。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21楼)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成交总额的5%支付竞买佣金。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转让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0796-8680292王女士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委托方联系电话:13979689772赖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本次竞买标的依现状竞买,标的品质、数量、功能、价值等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务必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完全予以接受及认可,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拍卖成交后不得反悔,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受人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按成交总额的5%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2.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样本内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转让合同为准)并付清竞买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买成交款缴纳账户:(户名:江西省吉水县曹家水电站;账号:14374101040001046;开户行:农业银行吉水支行),汇款时请备注缴纳竞拍废旧物资款。
3.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10天内自行自费完成标的物搬运清场(含拆卸、运输等),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及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等)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4.买受人将标的物拆解、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委托人其他财产。
5.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7.买受人在付清全部竞买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8.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标的物附表清单:
资产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购置日期 | ||||
近区变排架 | 1个 | 1987.12 | |||||
升压站 | 1个 | 1987.12 | |||||
30KVA变压器 | S9-30/63-010 | 1台 | 1987.12 | ||||
50KVA变压器 | 1台 | 1987.12 | |||||
主变变压器 | 1台 | 1987.7 | |||||
近区变压器630KVA | SL7 | 1台 | 1987.6 | ||||
水轮机 | SF173/24-12 | 3套 | 1987.12 | ||||
断路器 | 1个 | 1987.11 | |||||
电流互感器 | 8个 | 1987.11 | |||||
避雷器 | 3个 | 1988.2 | |||||
调速器 | 3台 | 1987.12 | |||||
发电机 | 3台 | 1987.1 | |||||
隔离开关 | 18个 | 1987.11 | |||||
动力箱 | 1个 | 1987.1 | |||||
动力箱 | 1个 | 1987.12 | |||||
空压机(空气压缩机) | 立式一级双缸单动水冷式11ZA-1.5/8 | 1个 | 1987.12 | ||||
泡沫灭火机 | 1个 | 1987.12 | |||||
二氧化碳灭火机 | 1个 | 1987.11 | |||||
快速闸门 | JZD-350-87 | 3台 | 1987.12 | ||||
高压开关柜 | GG-1A-101 | 8个 | 1987.10 | ||||
同期屏 | 1个 | 1987.12 | |||||
控制屏 | 4个 | 1987.7 | |||||
中央音响屏 | 1台 | 1987.7 | |||||
直流屏 | 1台 | 1987.7 | |||||
主变控制屏 | 1台 | 1987.7 | |||||
保护屏 | 2台 | 1987.7 | |||||
主变保护屏 | 1台 | 1987.7 | |||||
直流屏 | 1台 | 1988.5 | |||||
直流器屏 | 1台 | 1987.12 | |||||
发动机控制屏 | 1台 | 1987.12 | |||||
行车 | 1台 | 1987.3 | |||||
渗漏水泵 | 1台 | 1987.9 |
转 让 合 同(样本)
出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吉水县曹家水电站报废设备处置资产一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吉水县曹家水电站报废设备处置资产一批,依现状竞买,品质、数量、功能、价值等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成交价格及其他费用:
吉水县曹家水电站报废设备处置资产一批成交总价为 元(¥ )。
三、付款方式、期限:
乙方须在拍卖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款缴纳账户:(户名:江西省吉水县曹家水电站;账号:14374101040001046;开户行:农业银行吉水支行),汇款时请备注缴纳竞拍废旧物资款。
四、违约责任:
若乙方逾期付款,乙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按成交总价的 %计算。
五、其他规定:
1.乙方须在公示期满后10天内自行自费完成标的物搬运清场(含拆卸、运输等),拆除、搬运、清场等工作及费用及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如人身意外伤害等)问题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
2.乙方将标的物拆解、搬运、清场等工作应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管理,不得损害和破坏甲方其他财产。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