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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秀峰苑小区、南苑小区店面租赁拍租公告

新干县秀峰苑小区、南苑小区店面租赁拍租公告

受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56日上午9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对新干县秀峰苑小区、南苑小区店面租赁权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3]XG08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设有保留价)

新干县秀峰苑小区76间店面与南苑小区41间店面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均为3年;秀峰苑东83、83A与秀峰苑东85为独栋三层租赁经营权,租赁期限均为5年;标的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详见附表。

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517:00时止

五、拍租时间:2023年56日上午9时

六、拍租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1号交易厅(新干县城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室

七、参与报名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3、拖欠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租金的人员不可报名参与报名。

八、报名须知

1、本次拍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有意竞拍者可自行到网上下载交易资料,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ov.cn/)竞买保证金缴交到指定账户,即视同报了名。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5517时前缴入指定账户。

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江西新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267701000003378;

中国农业银行新干支行 14376101040008981

中国建设银行新干支行 36001457010052502161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新干支行 796900085200049

2、竞买人缴纳6000元保证金可参与多个标的的竞买(1号标的、2号标的不包括在内),但只允许竞得一个标的,如需竞得2个标的,则需缴纳12000元保证金,以此类推。参与1号标的、2号标的的竞买人须缴纳2万元保证金。

九、特别提示:

(1) 竞买人须在2023年569:00前到达开标现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1号交易厅签到并依据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竞拍号牌,每个号牌只允许1人进场。

特别提醒:2023年569:00前竞买人必须进场签到,参加拍租会的竞买人须和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人保持一致,迟到者不能入场。如不熟悉开标地点,请提前咨询或现场查勘。开标地点位于新干县城东大道城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6室。

(2) 进场签到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尽量携带单位公章参加拍租会),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进场后,竞买人需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入座,入座后不得随意走动。

十、成交后注意事项:

1)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竞买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没收。

2)成交后,买受人需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3年或5年总租赁费)的1.4625%。

十一、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等额成交款。

十二、报名咨询电话: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刘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0796-2682259(朱)

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13766278096钟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

   

一、本公司声明

公告所公示的房屋建筑面积以竞买人现场察看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自行到标的所在地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即委托方对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进行;如竞买人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该应价无效,不能成交。拍卖时,标的加价幅度为100元/次,拍卖师现场有权对起拍价以上的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买人每次举号牌应价和加价即表示递增一档,竞买人口头出价并同时举号牌不受递增档次限制。出价最高且由拍卖师宣布与之成交者为买受人。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竞买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察看,获取相关资料。一旦进入拍租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且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时,1号标的、2号标的各按3000元支付竞买佣金,其他店面按三年总成交价的1.5%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3、本次拍租,1号标的、2号标的允许经营餐饮类,秀峰苑小区其他店面不可经营餐饮;所有店面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噪音、有污染及汽车清洗保养类项目,不得经营违法违纪项目,不得转租、转让。

4、买受人在经营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等)由买受人自行购置和办理。如租赁房屋的水、电须重新开户和安装水、电(含增容、安装分表),其水、电开户和装表、增容所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租成交公示期满之后7个工作日内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店面租赁合同》,并缴纳以下费用:1、第一年租金;2、装修保证金2000元;3、垃圾清运费、物业费按该小区物业收费标准收取。单间店面的租赁期为2023年6月1日起,独栋店面的租赁期为2023年7月1日起。

6、买受人在租赁期内租金不做调整,租赁期满后,买受人如期将完好的房屋归还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该标的如需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买受人有优先承租权(具体事项以签订的《店面租赁合同》为准)。

7、买受人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外立面,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户外广告须按照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要求统一制作安装。

8、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9、拍租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后由委托方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若委托方未能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的,一切责任由委托方承担。

11、若遇政府政策及客观因素必须中止合同时,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与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以拍卖会场宣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拍卖规则》、《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规则

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本公司依法组织和开展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

三、竞买人必须具备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向本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付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参加竞买。

四、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竞买,代理人必须在拍卖之前向本公司出示有效的委托文件及身份证明资料。

五、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有权查验拍卖标的和查阅有关拍卖资料及该标的技术状况、新旧程度,均以咨询看样为准,并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认同规则及公司其它拍卖资料,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六、竞买人须在拍卖活动前办理入场手续,每个号牌进场1人。

七、拍卖标的设保留价的,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八、参加竞买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与他人串通竞买,不得干扰他人竞买,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没收保证金。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人签署标的物转让合同。

十、买受人须遵守本公司针对此标的制订的《竞买须知》及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的标的物转让合同,按时交付拍卖成交款及佣金,领取(接收)拍卖标的。

十一、本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则的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本规则各项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和执行。

 

附表:


 

标的号

店面号

店面面积(㎡)

起拍价

(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1号标的

秀峰苑东83、83A为独栋三层

733

158000

20000

2号标的

秀峰苑东85为独栋三层

1328

239000

20000

3号标的

秀峰苑西1

45.1

10800

6000

4号标的

秀峰苑西2

47.7

11500

6000

5号标的

秀峰苑西3

47.7

11500

6000

6号标的

秀峰苑西3A

94.8

17200

6000

7号标的

秀峰苑西5

48.4

11000

6000

8号标的

秀峰苑西6

49.6

10100

6000

9号标的

秀峰苑西7

50.7

10400

6000

10号标的

秀峰苑西8

50.7

10400

6000

11号标的

秀峰苑西9

52.5

7600

6000

12号标的

秀峰苑西10

47.1

6800

6000

13号标的

秀峰苑西11

48.4

9900

6000

14号标的

秀峰苑西17

58.1

13300

6000

15号标的

秀峰苑西18

54.5

12500

6000

16号标的

秀峰苑西19

47.8

10900

6000

17号标的

秀峰苑西20

41.1

9400

6000

18号标的

秀峰苑西21

46.4

10600

6000

19号标的

秀峰苑西22

50.1

11500

6000

20号标的

秀峰苑西23

84.4

12200

6000

21号标的

秀峰苑西25

90.8

14000

6000

22号标的

秀峰苑西26

90.8

14000

6000

23号标的

秀峰苑东46

78

11300

6000

24号标的

秀峰苑东52

61

8800

6000

25号标的

秀峰苑东53

74.1

10700

6000

26号标的

秀峰苑东55

74.3

10700

6000

27号标的

秀峰苑东56

70.3

10100

6000

28号标的

秀峰苑东57

79.3

11500

6000

29号标的

秀峰苑东58

65.6

9500

6000

30号标的

秀峰苑东59

65.3

9500

6000

31号标的

秀峰苑东61

78.2

11300

6000

32号标的

秀峰苑东62

82.2

11900

6000

33号标的

秀峰苑东63

70.6

10200

6000

34号标的

秀峰苑东63A

79.3

11500

6000

35号标的

秀峰苑东65

61

8800

6000

36号标的

秀峰苑东66

58.9

8500

6000

37号标的

秀峰苑东67

63

9100

6000

38号标的

秀峰苑东71

94.2

13600

6000

39号标的

秀峰苑东72

84

13600

6000

40号标的

秀峰苑东73

72.6

10500

6000

41号标的

秀峰苑东73A

72.8

10500

6000

42号标的

秀峰苑东75

72.8

10500

6000

43号标的

秀峰苑东76

72.6

10500

6000

44号标的

秀峰苑东77

59.4

8600

6000

45号标的

秀峰苑东78

59.6

8600

6000

46号标的

秀峰苑东79

82.6

19800

6000

47号标的

秀峰苑东80

127.68

31000

6000

48号标的

秀峰苑东81

94

23000

6000

49号标的

秀峰苑东82

84

20000

6000

50号标的

秀峰苑东90

78.9

21800

6000

51号标的

秀峰苑东91

70

19300

6000

52号标的

秀峰苑东93

67.2

18600

6000

53号标的

秀峰苑东93A

56.5

15600

6000

54号标的

秀峰苑东95

51.5

14200

6000

55号标的

秀峰苑东96

67.2

18600

6000

56号标的

秀峰苑东97

54.2

15000

6000

57号标的

秀峰苑东98

67.21

18600

6000

58号标的

秀峰苑东99

51.5

14200

6000

59号标的

秀峰苑东100

51.5

14200

6000

60号标的

秀峰苑东101

67.1

18600

6000

61号标的

秀峰苑东102

54.2

15000

6000

62号标的

秀峰苑东103

57.9

16000

6000

63号标的

秀峰苑东103A

40.3

11100

6000

64号标的

秀峰苑东113

69.5

14200

6000

65号标的

秀峰苑东113A

50.3

10300

6000

66号标的

秀峰苑东115

46.1

9400

6000

67号标的

秀峰苑东116

54.13

11000

6000

68号标的

秀峰苑东117

50.23

10200

6000

69号标的

秀峰苑东118

50.23

10200

6000

70号标的

秀峰苑东119

54.1

11000

6000

71号标的

秀峰苑东120

36.85

7500

6000

72号标的

秀峰苑东121

62.2

12700

6000

73号标的

秀峰苑东122

47.47

6800

6000

74号标的

秀峰苑东125

50.2

10200

6000

75号标的

秀峰苑东133

59.51

12100

6000

76号标的

秀峰苑东135

50.17

10200

6000

77号标的

秀峰苑东137

59.51

14300

6000

78号标的

秀峰苑东139

49.55

12000

6000

79号标的

南苑小区1

56.61

8200

6000

80号标的

南苑小区2

63.27

9100

6000

81号标的

南苑小区3

47.7

6900

6000

82号标的

南苑小区3A

77.67

11200

6000

83号标的

南苑小区5

66.6

9600

6000

84号标的

南苑小区6

58.28

8400

6000

85号标的

南苑小区7

58.28

8400

6000

86号标的

南苑小区8

63.27

9100

6000

87号标的

南苑小区9

47.7

6900

6000

88号标的

南苑小区10

47.7

6900

6000

89号标的

南苑小区11

63.27

9100

6000

90号标的

南苑小区12

53.5

7700

6000

91号标的

南苑小区13

54.3

7800

6000

92号标的

南苑小区13A

71.96

10400

6000

93号标的

南苑小区15

46.01

6600

6000

94号标的

南苑小区16

83.46

12000

6000

95号标的

南苑小区17

72.18

10400

6000

96号标的

南苑小区18

89.1

13000

6000

97号标的

南苑小区19

104.48

15000

6000

98号标的

南苑小区20

124.59

18000

6000

99号标的

南苑小区21

144.78

21000

6000

100号标的

南苑小区22

74.24

10700

6000

101号标的

南苑小区23

64.53

9300

6000

102号标的

南苑小区23A

153.1

22000

6000

103号标的

南苑小区25

116.52

17000

6000

104号标的

南苑小区26

80.04

11500

6000

105号标的

南苑小区27

70.76

10200

6000

106号标的

南苑小区28

150.78

21700

6000

107号标的

南苑小区29

121.99

17600

6000

108号标的

南苑小区30

73.16

10500

6000

109号标的

南苑小区31

137.07

19700

6000

110号标的

南苑小区32

150.16

21600

6000

111号标的

南苑小区33

73.16

10500

6000

112号标的

南苑小区33A

69.62

10000

6000

113号标的

南苑小区35

131.08

18900

6000

114号标的

南苑小区36

156.16

22500

6000

115号标的

南苑小区37

73.16

10500

6000

116号标的

南苑小区38

69.62

10000

6000

117号标的

南苑小区39

73.16

10500

6000

118号标的

南苑小区39A

136.26

19600

6000

119号标的

南苑小区39B

86.72

12500

6000


店面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人:新干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手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将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合同。

一、出租店面情况和用途

甲方将坐落在新干县金川镇      路(小区)     号的店面出租给乙方作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且不允许经营易燃易爆、有污染、有噪音等影响居民生活居住的项目。

 二、租赁期限

(一)店面出租期限为     年,即从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归还甲方房屋应当保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

(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与租赁房屋未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由乙方拆除装修装饰物,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四)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时,与租赁房屋形成附和的装修装饰物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店面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该店面租金为人民币        佰元整(¥      元),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为确保店面租赁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整(¥    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合同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退还租赁保证金,但不计利息。乙方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

(二)租赁期间,使用该店面所发生的水、电、煤气、卫生、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店面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一)租赁期间,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店面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若因经营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必须申报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乙方对店面装饰装修,但属无偿投资,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装修费补偿。装饰装修活动中应交纳的相关规费由乙方负责。乙方退租或合同期满,不得损坏、拆除固定装修及设施,否则视为违约行为。

(三)店面的维修养护责任:甲方负责店面主体结构的维修养护,乙方负责店面日常经营使用中的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一)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二)甲方无论以何种方式出售(出租)店面,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三)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四)租赁期间如遇政府规划需拆迁,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租赁店面,租金按月收取,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五)店面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店面或者变相转租、转借承租店面。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店面结构。

3、损坏承租店面,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店面用途。

5、利用承租店面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

八、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店面,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店面结构或损坏店面;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店面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二)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原租金的数额双倍支付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店面。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数额双倍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其他条款

(一)乙方租用甲方店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做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如出现火灾,给甲方店面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二)租赁期间,乙方及其雇请的员工应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如有违反,该合同自动终止。

(三)合同签订时,承租人的名字必须与《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一致。凡《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有变更的,需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对发现承租户与店面经营人不一致的,将店面收回,进行公开招租。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盖)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                     方:

身份证号:

代表人:                     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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