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党政大楼二楼机关文印中心5年租赁权
网络竞价公告
受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7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以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Y23JX08009614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设保留价)
井冈山市党政大楼二楼机关文印中心两间办公室,物业已连通。(一处建筑面积为35.7平方米,另一处建筑面积为52.45平方米)。租赁期限:5年,第一年租金为竞买成交价,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租赁物用途:用于经营文印类。
起始价:84624元/年 竞买保证金:15000元
注:(1)为了保证政府大楼各市直单位的公文材料、会议材料的及时性和顺畅性,文印中心需要配备以下文印设备数:1.会标条幅机;大型彩色绘图仪;写真喷绘仪;文件胶装机;切纸机(A3);高速印刷机;高速打印复印一体机(70张/分);彩色激光复印机;高清A3喷墨机;高清A4喷墨机;席位牌餐位卡激光打印机;A4高速打印机。
(2)必需配备工作人员数13人:打字员8人;网络设备维护、会场应急人员5人。
(3)乙方应保持全天候服务,工作时间自行调整。
三、网络竞价时间:2023年10月17日上午9时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止
六、参与竞买条件
1、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查询记录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当日。
七、报名流程
1、未注册的竞买人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先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须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银行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价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八、竞价须知
1、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上(电子)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报名成功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本次竞价,标的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上午9时。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10分钟,延时周期为120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成交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方可成交。竞价起始价即为起拍价,竞价阶梯为1000元/次或其整数倍。
4、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成交后,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直接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即:总年度租金〉1000万元及以下为1.4625%;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为1.17%)。缴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井冈山支行,账号:757180100100005987,账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缴款后到交易中心(井冈山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开票并开具《产权交易凭证》。
(2)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三个工作日内到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渼陂西路9号龙湖大厦2-21楼)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时自然人须带有效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以成交,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渠道退还(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凭委托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
6、我公司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报名咨询电话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15979690711肖先生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0796-8113536、13687962666 刘先生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分中心: 0796-6891019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竞 买 须 知
一、网络竞价具体流程
1、竞买人报名完成并缴纳有效保证金后,请在标的竞价规定的时间进入“网络竞价”系统,进入竞价系统进行身份验证,竞价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2、连续报价的竞价时段分为“自由竞价”时段和“延时竞价”时段,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各竞买人可以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进入项目设置的延时竞价时间段,若该时间段内有竞买人报价,时间自动往后延,若在该时间段内无人报价,竞价结束。
3、在竞价期间,请选择需要的加价倍数,确定报价后点击【确认报价】进行报价。界面左下侧的“历史报价记录”可记录竞价过程中的报价,报名人以编号标识。界面右下侧的“系统消息”框为报价过程中的提醒消息。进入延时竞价后,若无人报价,则时间结束后交易结束,若在限时竞价内有人报价,时间自动以设定“延时周期”重新倒计时往后延时。
4、竞价结束后,系统会提示成交情况。
二、本公司声明
本公司声明公告所公示的建筑面积以评估报告的数据为准。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必须自行到标的所在地查看标的相关事宜,自行了解本公司无法了解的瑕疵,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三、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前,有权了解本次竞价标的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工作人员对相关问题做出解释,陪同现场查看,有偿获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的一切情况(包括瑕疵),并对所有文本资料表示认同。
2、买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经营违法违纪项目。不得擅自转包或转租给第三人经营,转包或转租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
3、买受人在租赁合同期内,必须合法经营,做好防火、防盗和卫生等工作,如发生违法、工伤等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的要求
(1)机关文印中心在承接中央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会议材料、市委、市政府的常委会、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材料时,工作人员必须从严要求,避免发生重大错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发生泄密事件(如国家检察院会议、中央宣传部会议等等),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退。
(2)试营业要求:中标者要3日内开始营业,满一个月大楼机关单位对文印中心进行满意度测评,达不到标准者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3)政府大楼的机房网络,由机关文印中心免费服务。
5、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租赁费按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首次签订合同之日缴清当年房租,合同按照一年一签,按年缴纳租金(租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82026501000023974)以及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账户名称: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银行账号:36050184025000001474)。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未按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进账单日期为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将对标的另行组织竞价,租赁期满,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买受人在完成水电费等清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并按5年的成交总价的5%支付竞买佣金。竞买佣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4372101040006575;开户行:吉安市农业银行青原支行)。
7、拍卖成交后,本拍卖项目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支付给江西红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8、租赁物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移交,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限将租赁物移交给买受人。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不增减成交价款。
9、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没收竞买保证金,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完整内容: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0、若遇政府政策及客观因素必须中止合同时,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和鉴证方无关。
四、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以网上公布的为准。
2、本《竞买须知》与《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3、本公司保留对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
吉安市瑞祥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
拍 卖 规 则
第一条为维护委托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行网络竞价相关规定制定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
第二条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第三条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形式,严格地执行公开、公平、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将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一切活动具有法律效力。本次拍卖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采取网络竞价拍卖。
第四条 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本次网络竞拍仅以竞拍标的现状进行竞拍。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本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前必须到标的现场查看标的,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了解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报价成功,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包括瑕疵和缺陷),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
第五条 竞买人应妥善保管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账号和登录密码;凡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本次网络竞价规定的开始时间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加竞价,竞买人应熟悉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网络竞价系统按“价高优先”“同价先到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最高报价;报价时间是判定竞买人报价先后的唯一依据。网络竞价系统使用北京时间,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为其报价到达网络竞价服务器的时间。
第七条 本次网络竞价设保留价。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该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竞价结束,交易系统根据最高报价与设定的保留价,确认是否成交。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成交价;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不成交。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竞买须知》的要求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与拍卖公司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 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拖延支付款项或拖延、拒绝签署《交易成交确认书》,否则,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和产权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井冈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电话: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电话:
甲、丙双方将政府大楼二楼打印室二间租赁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限共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履约金及支付方式
租赁费为每年 ,按年缴纳,租赁费按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首次签订合同之日缴清当年房租,并与每年 月底缴清次年租金,乙方逾期三个月未缴纳,甲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财产(含乙方投资部分)。(租金缴纳账号:开户银行: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户名称:井冈山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182026501000023974),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入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账户名称:井冈山市机关事务中心;银行账号:36050184025000001474)。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未按时缴纳租金(以银行进账单日期为准)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甲丙双方将对标的另行组织竞价,租赁期满,若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完成水电费等清算后一个月内一次性退回(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益
1、甲、丙双方确保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
2、乙方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合理改造房屋并将改造计划书告知甲丙双方,由甲、丙双方确认同意后再实施装修改造,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保持全天候服务,工作时间自行调整。
4、乙方要依法依规自主经营,不可利用该租赁财产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在经营期内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工商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收费、垃圾清运费、环保排污费等一律由乙方负担。在承租期内,发生的各种事故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丙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在租赁期内投入的装修在合同期满后归甲、丙双方所有,不作任何折扣,乙方购置的可移动设备,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作价回购。
6、在承租期间,如政府或上级部门决定需拆迁或改造或变卖,乙方必须无条件同意,拆迁或改造或变卖造成的损失按该年实际上交的租赁费核减,涉及承租过程中发生的维修改造费按年计算折旧,甲、丙双方负责协调,由拆迁部门负责补偿乙方损失。如遇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丙双方一概不负责。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出租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责任。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期间须在房屋添加附属设施的,应经甲、丙双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2、租赁期内,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自主经营和使用房屋;不得转租他人,否则甲、丙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全部财产(含乙方投资部分),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如甲、丙双方出售该房屋,甲方应提前3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丙双方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3、合同签订后,三方不得违约。如属甲、丙双方无故违约,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按乙方已缴租赁的金额赔偿;如属乙方违约,乙方必须双倍赔偿甲、丙双方因违约造成的租金损失;动产、不动产全部归于甲方,乙方同时不再经营。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在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未按期交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逾期10个工作日仍未交还的,甲方可强制其搬迁。
5.合同终止时,甲、乙、丙三方对房屋及装修、设施设备等进行移交验收,存在恶意毁损缺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内,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但与该房屋产权有关的费用,应由甲、丙双方负担。
7、租赁期内的一切消防安全责任、治安案件责任、计划生育责任、违纪违法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若违反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则甲丙双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丙双方概不负责。
六、争议的解决
1、甲、乙、丙三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后,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